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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  引  号 11370828593615886A/2022-052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发布机构 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事项目录
成文日期 2022-12-21 废止日期
有效性
关于调整《金乡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12-21 09:39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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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政发〔2022〕16号

各镇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各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,各企事业单位:

2022年4月24日,县政府公布了《金乡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,根据《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《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确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。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将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承办的《金乡县城市绿线管理规定》《金乡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》、县卫生健康局承办的《金乡县中医药发展及产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、县水务局承办的《金乡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》《金乡县防洪规划》《金乡县节约用水规划》决策事项调整出目录。

二、将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《金乡县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及按揭农业(畜牧业)奖励办法》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《金乡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《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决策事项纳入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。

三、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,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,按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

附件:金乡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调整后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金乡县人民政府

2022年12月21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附件

金乡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调整后)

序号

事项名称

承办单位

1

金乡县“十四五”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

县残疾人联合会

2

金乡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

县审计局

3

金乡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
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4

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
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5

金乡县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及按揭农业(畜牧业)奖励办法

县农业农村局

6

金乡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

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金政发〔2022〕16号关于调整《金乡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.doc

金政发〔2022〕16号关于调整《金乡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.pdf

1.《金乡县“十四五”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

                

       

2、《金乡县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》

              

       

3、《金乡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

             

       

4、《金乡县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及按揭农业(畜牧业)奖励办法》

        

         

5、《金乡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2023年12月31日已失效)

6、《金乡县标准化资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